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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须知

一、企业名称的确立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任意名+行业名+组织形式四个部分组成,申请人申办必须根据上述要求,确定企业名称。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有限公司、工厂及其它企业应预先向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申请手续,按标准的名称办理设立的有关手续。
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㈠ 法定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阴责任公司。
㈡ 注册资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岫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四、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及应递交材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供材料
⑴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⑵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⑶公司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2、设立登记需要提供材料
⑴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是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公司章程;
⑷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书;
⑸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⑹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依据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或身份证明;
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⑼公司住所证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疫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刻制印章需提供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出具的刻制印章证明,到宝山区公安分局转制印示证明章。
4、申请企业代码需要提供材料(宝山区技术监督局办理,上海办事处可以代办)
⑴公司印章
⑵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银行开户需提供材料
  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印鉴章,到银行开设帐户(向开户银行禽开户申请书,公司盖章后到经济区管委会盖章)。
6、验资单位办理退资手续需提供材料
⑴带验资单位开出的验资款收据;
⑵公司印章
⑶退资申请书(验资单位统一格式)
7、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用证,一般纳税人申请提供材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全部内容;
⑵公司法人章、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章、发票专用章及其他有关印章;
⑶企业代码号;
⑷银行帐号及开户行名称。
 

外商投资须知


一、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㈠ 合资企业名称登记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合资意向书;3、中外方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4、区工商局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㈡ 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1、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2、中方主管部门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的请示;3、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4、董事委派书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名单以及合法身份证明 5、可行性研究报告处理单、地形图、厂区平面图;6、外方资信证明(正本),外方个人投资则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正本)7、区外经委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
㈢ 办理企业代码证
  凭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正本、复印件各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批复(正本、复印件各一份),前往长乐路1219号上海市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代码证
㈣ 申领批准证书
  由中方投资者负责提交上述所有文件及批准文件,区外经委向合资、合作企业颁发批准证书。
㈤ 申领营业执照
  1、上述所有文件(除办理名称登记已提交的文件外);2、批准证书副本世纪末;3、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4、由董事长签署并填写的申请书及有关表格(向区工商局领取);5、区工商局认为必需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资料均一式二份。
二、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投资设立独资企业,应委托宝山区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需提交委托书,签定委托合同。申办程序和应提交的文件参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办理,各项文件、资料一式二份。
三、领取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后应办理的事项
㈠ 企业刻章
  须持营业执照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公安局用)、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独资企业提供刻章委托书)、前往市公安局办理刻章事宜(公章、财务章、合同章、钢印、发票专用章、报关章)。地址:福州路185号(东小门)
㈡ 办理外汇业务登记卡,外汇帐户管理卡
  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办理。地址:上海陆家嘴路18号,银都大厦(中国人民银行大楼)2楼。须带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批文、企业代码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有关表格并盖章(公章)。外管局审核后核发外汇业务登记证和外汇帐户管理卡。
㈢ 开立银行帐户
  开立人民币帐户,可自行选择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或招商银行。须带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输人员身份复印件(带好原件)、填写开户申请书,印鉴卡并盖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开立外汇帐户须另带外汇业务登记证,外汇帐户管理卡。
㈣ 商检
  由上海商检局办理,地址:杨树浦路80号,每周二、四,65038213须带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及批复,填写商检登记表并盖章。
㈤ 税务登记
  持批准证书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董事会名单,中方投资者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代码复印件银行帐号,前往同泰路4号沪客隆五楼上海瑞和会计事务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填写税务登记表并盖章(公章、法人章)。
  联系电话:5671913
㈥ 海关登记
  由上海海关办理,地址:宝杨路800号,三楼,56126060
  须带批准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及批复,税务登记证。填写海关登记表并盖章。